1、报名资格。2017年第二军医大学改名海军军医大学,保留原第二军医大学名称。非军人考生可以报考海军军医大学。
2、参考《第二军医大学 2017 年招生简章》中的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第二军医大学 2017 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招生对象年龄不低于 17 周岁、不超过 20周岁(截止报考当年 8 月 31 日),未婚。
2.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
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
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
良,志愿从事国防卫生事业。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
实施的政治考核,且结论为合格。
3. 身体条件。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军检,
面试结论为合格。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
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 号)有关要求。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退回生源地省级招生办。
三、招收办法
1.我校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按
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
一批次普通高等学校投档。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为各省一本线。录取专业之间不实行级差分,根据考生报考
情况、专业调剂及学校学科专业需求确定录取方案。
3.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四、享受待遇
1.学员入学时办理参军入伍手续,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在校期间享受供给制学员待遇,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统一
着部队制式军装,每月发放津贴费。
2.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
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毕业后按规定办
理提干手续,分配到部队工作。八年制学员第五学年结束时
办理提干手续。
3.学校建立了系统完善的荣誉激励机制,在校期间可申
请一、二、三等奖学金,参加“优秀学员”、“学术之星”、“军
体之星”、“校长奖”等评选,对优秀的毕业学员授予“优秀
毕业生”荣誉。
4.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毕业学员均可报考硕士研究生,
录取名额在当年毕业分配计划中予以明确。
可以的
招生计划和对象分为军队计划和地方计划。地方计划就是非军人,由军方和教育部联合下达
不超过20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高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