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法官,执行案件灯下黑怎么办?

2025-05-13 08: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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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一个问题,法院执行了房子以后,是否所得价款足够偿还银行? 如果不足以偿还,则法院不能拍卖,因为即使拍卖了,你的当事人也不可能分得相应的数额。 另外,买房时的收入证明应该是你的当事人和对方收入的总和,对方现在没有工作,不代表当时他当时和他妻子收入的总和不够!银行看的是当时的情况!你不能无凭据地说他的收入证明是假的! 总之,法院一直没有执行终归是有道理的,不过还有一个办法,由于已经拖了这么长时间没有执行,所以你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予以执行,或者对不执行有一个说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