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5年9月,26号进厂,现在公司通知我8月26号,辞职,应赔我几个月工资

2025-05-17 12: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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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个月工资。一是补偿一个月工资,二是未提前30天通知额外支付一个月。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回答(2):

你好,用人单位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