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2025-01-29 10: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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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苏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要的证件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住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扩展资料

江苏省关于外来工子女教育的政策:

1、外来工子女同样享受义务教育权利,解决“有学上”的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只要提供务工或经商证明等相关材料,按就近入学原则,学校无条件接纳入学,同时加大对外来贫困生的扶持力度,开展“金秋助学”等活动,保证每一个孩子不因贫失学。

2、外来工子女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解决“不歧视”的问题。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就学,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外来生在评优评先、社会实践、入队、升学等方面与本市学生一视同仁。

3、外来工子女入学条件不断得到改善,解决“上好学”的问题。根据具体实际探索并逐步解决校舍容量不足、办学条件不均等问题,努力使外来务工子女不仅“有学上”,而且“上好学”。积极争取各级支持,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参考资料:江苏省教育厅--着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回答(2):

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

3、在苏州买了房子的,带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没有房子的要带租房合同;

4、父母务工证明(以1年或1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或营业执照;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其中,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为: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乡级计生部门独生子女证明;非独生子女应出示户籍地县级计生部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扩展资料

申请初中入学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公、民办小学的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市区初中。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凡非本市户籍,父母来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条件的外地来苏的小学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免试升入初中。

不管孩子从苏州小学毕业,还是从外地小学毕业,只要材料齐全,都可以申请进苏州的初中学校。

申请就读初中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前面小学入学第三步中有说明);

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

3、在苏州买了房子的,带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没有房子的要带租房合同;

4、父母务工证明(以1年或1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或营业执照;

5、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1寸照片两张。

参考资料:苏州人民政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回答(3):

苏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所需证件(以苏州吴江区为例):

积分入学申请必备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3、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4、申请入读小学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相关证明。

5申请入读初中的,提供小学学籍证明。

积分管理申请选择材料

新市民具备下列材料的,可提交给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由窗口转递各职能部门审核评分:

1、本区购买居住房的相关证明;

2、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证明;

3、户籍地县级以上卫计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申请人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或缴款凭证;

6、纳税人名称、税号、纳税证明等;

7、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认定证明;

8、专利证书;

9、体育竞赛获奖证明;

10、无偿献血证书或证明,采样、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证明;

11、婚检报告单、儿童预防接种证、孕产妇保健卡、儿童保健卡或儿童系统保健检查报告单、居民健康档案等;

12、从业健康证明;

13、志愿服务证明;

14、本区慈善组织捐赠证明;

15、相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16、吴江区司法局有关学法、法治宣传证明。

扩展资料:

《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三章  入学流程 

第十四条

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根据公布的开放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起始年级,并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若居住地发生跨镇(街道)变化(以居住证为准)的,应于4月15日前持初次受理回执,至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重新填写申请表。4月30日前,申请人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第十五条

申请子女就读小学的,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原幼儿园(看护点)就读证明或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册;

5、预防接种证原件。 

第十六条:

申请子女就读初中的,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第十七条: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于6月30日前到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第十八条:已列入入学名单(包括统筹调剂的)的流动人口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吴江区积分入学需要准备的材料

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

回答(4):

外地户口在苏州是可以上学的。需要父母来苏一年以上,在苏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

报名所需的材料有:
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
②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④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事1年或1年以上的就业证明。
⑤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