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史和刺史都是什么呢

2025-05-20 09: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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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战国末年秦已置,李斯至秦,曾任此官,职责不详。汉之相国、丞相、太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前后左右将军,以及建三公后的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皆置,为掾属之长,秩皆千石,丞相长史职权尤重。边郡太守也有长史,掌兵马,亦助太守掌兵,西域长史后代都护成为护理西域之长。汉末州珠算也有长史。魏、晋与两汉略同。南北朝带将军号开府的刺史,属官也有长史,且多兼任首郡(即刺史驻地)太守。王府也有长史,诸王幼年出就藩国,州府之事即由长史代行。隋以后,三师、三公无幕僚,三省长官的属员亦无长史。唐亲王府、都护府、都督府、将帅(诸卫与出征将帅,不包括节度使)、州府(限于上、中州)设长史。品级高下视所属机构而异,从三品至七品不等。宋州府无长史,仅亲王府、都督府有此官。后各代王府也设长史,总管府内事务,其他政府机构,仅元储政院设。 刺史开放分类: 历史、古代官职 官名。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 秦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察院御史(监察御史)。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武帝元封初,废诸郡监察御史。继之,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巡行郡县,以“六条”问事。然《汉官典职仪》于六条条文之下,又概括为“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对地方政事,实无所不包。刺史秩六百石。所察之对象则为二千石之太守。武帝之意,以为断进之士勇于任事,故用低级官监察高官。刺史可乘传奏事,总隶于御史中丞。成帝绥和元年(前8),罢部刺史,置州牧,秩亦二千石,哀帝一度复旧制,不久又为州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