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把车卖给了乙,但是没有进行变更登记,乙把丙撞伤后逃逸了,丙查到登记的是甲,问丙是不是物权法中第三

2025-05-20 13: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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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责任由乙进行承担,其为侵权人。甲没有指使等行为,无须承担责任。

回答(2):

丙不是善意第三人,而是被害人。是乙侵犯了丙的人身健康权。
根据规定,物的所有权的转移,动产以交付为准,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在本案中,甲已经交付给你汽车了,乙取得了汽车的所有权。应有乙承担侵权责任。

回答(3):

甲无过错,不必承担责任

回答(4):

甲无过错 不承担责任。

回答(5):

这个问题,好像是甲赔偿吧,我不懂,重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