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2000。到账1400。第一个星期还1400。第二个星期还600。这种算违法吗

2025-05-17 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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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贷2000,到账1400,即已经扣除了600。若以 600÷2000=30%;也就是说第一天你就已经付出30%的利息,日利率30%比抢劫还狠。
之于你说的,第一个星期还1400,第二个星期还600算不算本金?多少时间还清?一月还是一年?一共需要归还本金利息多少?你没有说清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上可见,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这样说吧,借2000,一年归还2600:年利率30%,不算高利贷。假如两周还清情况就变成30%×365(年)÷14(二周)≈782%;
这是不折不扣的高利贷。
但是你仅仅只到账1400,第一周已经归还本金,第二周还600。
二周利率已经高达42.86%,因此可以判定这是一个性质十分恶劣的高利贷。

这种算违法吗

回答(2):

不算违法的,以后还是不要借了,很坑人的,逾期利息高得吓人

回答(3):

周瑜打黄盖,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网上贷款,再说第N遍,
不靠谱!
“驴打滚”的利息,
让你赔净老本,
还欠账!

回答(4):

我 帮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