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懂劳动合同法的朋友?麻烦帮忙解答一下

2025-05-19 14: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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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该给付三倍工资:《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4条明确规定:法定假日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是另外支付,所以当日应得工资不包括在内。计算方式就是用你当日应得工资乘以四,就是你应该得到的所有工资。

回答(2):

倒班的工作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不能以五天工作制来论;因为你们的工作时间是上12H休24H,所以如果产生加班费也只是工作当日的延长工时,及法定节假日(如果上班)的加班费,也就是1.5倍和3倍的问题,不存在周六日加班;
另外,你可以计算一下你的年工作小时数,看是否有超时情况,如果有超时情况,那公司是违法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