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或称省治、制所、省汇、清代称为省城,为省行政中心(政府驻地)。中国的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一般为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中心,正式文件中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在要求不严格的情况下有时也被称为省会;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不称省会,直接称为政府所在地、驻地或制所。
省会城市一般是各省的中心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很多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一样是副省级,有制定相关法规的权利,经济自主权更大。
省会城市因为有很多省级单位,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级别比一般的城市要高,享受副省级待遇.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地方.
带动作用.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