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或重患。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扩展资料
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保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一、重病患者个人申请享受低保有哪些病种?
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等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Ⅱ型糖尿病、重型癫痫、儿童白血病、神经性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耐多药结核病、艾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
二、农村低保的申请程序?
凡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对照低保政策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批准后的低保对象,要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监督。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低保是政府救助困难弱势群体的有效措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 只要你的家庭成员总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方法: 1,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无须特别申请书); 2,居委会调查核实,公示; 3,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划拨低保救助金。 提醒:享受低保的唯一条件是家庭成员总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和重大疾病无关。如果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大病救助。享受低保和享受大病救助不矛盾,可以同时享受
办低保的21种重大疾病,面对重大疾病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