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的材料,是不可以要回来的。可以复印文件。
医保报销所需材料介绍。
一、原始收费收据(原件1份);
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三、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五、疾病诊断证明书(急诊住院续出具医院急诊证明)(原件1份);
六、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八、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开户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复印件1份,验原件);
九、《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1份)。
市外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未按规定转诊或登记、自行到市外就医的住院费用的报销)
除医疗保险外,中民保险专家建议您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适当投保商业健康险。
1、医保的报销材料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原始发票、门诊病历、住院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相关的医疗文书等材料。对于医疗费报销材料各医保统筹区要求不一样,具体要求参保人可直接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也可直接拨打参保地的社保咨询服务热线12333咨询。
2、参保人员在办理报销时,所提供的报销材料一般情况下,医保经办部门是不予退还的,特别是医疗费用发票原件、门诊病历、住院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报销材料经办部门是要留存的。所以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时,应先自行留存好各种报销票据及材料的复印件。
3、对于部分参保人员有二次报销需要提供相关票据的,一般情况医保经办部门都出具相关报销支付单,这个报销支付单及发票的复印件都可作为二次报销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