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败诉以后不服又提起诉讼,但我一直没有接到传票,我该找谁

2025-05-15 12: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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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四)----;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如果是超过上诉期限提起上诉、或者虽然在上诉期限内上诉,但没有缴纳上诉费也被认定为自行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