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法院依法送达传票,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不影响法院正常开庭;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般案件经过传票(一次)被告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愿意来就来不愿意来拉到,反正法院照判不误。个别案件如果被告无法到庭就难以查清案件事实以及离婚、抚养、赡养方面的案件被告经过2次传票仍不到庭的可以对其拘传强制到庭,总之要把他弄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