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农民种地 每年春天 去年收的粮食已经吃完 今年的粮食还没有成熟
有这么一段时间 需要靠借贷度日 称为青黄不接
农民向地主借贷了粮食 捱过这段时间
但是这些借贷的粮食是要付高额的利息的
农民发现 收了今年的粮食以后还是还不起
但是明年还是要继续接
所以地主趁这个机会,以农民的土地抵债
兼并了农民的土地
到了宋代
王安石变法中的一条法令 青苗法
就是针对这个事情作出的一种国家干预
由国家以低利率的贷款 借给农民
这样农民收获时 能够还的起
不仅可以度过难关 还能保住土地
但是这一新法触动了司马光为首的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
这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通过买卖,使那些有功之人后代的土地据为己有
赋税吐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