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至5日,食药监总局联合地方食药监局对吉林省四家生产肺宁颗粒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发现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柳河厂区)原料库存放的用于生产肺宁颗粒的药材返魂草部分发生霉变变质。此外,企业还存在故意编造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食药监总局表示,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和药品GMP相关规定。
食药监总局公布了对广东怡康制药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经国家评价性抽验发现,广东怡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骨增生片(批号为120201)检出微量解热镇痛类抗炎药。
2014年10月28日至29日,食药监总局联合地方食药监局对广东怡康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产品委托韶关市居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通过对韶关市居民制药有限公司的延伸检查,查实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抗骨增生片与氯芬黄敏片发生交叉污染。
2014年11月17日,修正药业集团发布《关于修正药业下属柳河县厂区整改情况的说明》,表示对霉变事件造成的影响“深致歉意”。《说明》中,修正药业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现相关问题后,修正药业成立了柳河县厂区检查小组,“第一时间封存了柳河县厂区的原料库,此后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销毁霉变药材,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撤职、辞退。对柳河县厂区的原料、生产、质量等每一个环节进行了彻查。”
2014年11月17日上午,修正药业作出公开回应,这批霉变变质原料并未流入生产线进行加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