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约翰杀害了富翁。
大家的真话是:
约翰:我们中有人杀害了富翁。我离开富翁寓所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罗伯特:我不是第2个去富翁寓所的。我到达他寓所的时候,他还活着。
旦尼:我不是第三个去富翁寓所的。我离开他寓所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莫里森:凶手是在我去富翁寓所之后离开的。我到达富翁寓所的时候,他还活着。
注意,罗伯特和莫里森到达寓所的时候,富翁活着。约翰和旦尼离开的时候,富翁死了。
罗伯特可能是第1、3、4个去的,旦尼可能是第1、2、4个去的。莫里森一定不是第4个,那么莫里森可能是第1、2、3个。
因为罗伯特和莫里森到达的时候富翁活着,约翰和旦尼离开的时候富翁死了,所以罗伯特和莫里森在约翰和旦尼之前。
综合起来,罗伯特是第1个,莫里森是第2个。旦尼是第4个,那么约翰是第3个。
凶手是在莫里森去寓所以后离开的,这是说约翰,那么凶手就是约翰。
凶手是张森。如果凶手是赵方和杨一舟,那么被害人只写他们名字中的一个字就可以代表凶手了,因为没有其它人名中有相同的字,比如赵方的方或杨一舟的舟字,而张宇、刘森、张森这三个人的名字中有相同的字,如果凶手是张宇,被害人只写宇就可以了,所以不是他。同样,如果是刘森的话只写个刘就可以代表他了,所以凶手就只剩下张森了。
根据他们的供词,我们可以得出:
约翰知道是他们中的一个人是杀人凶手,并且在他离开时富翁已经死了;
罗伯物不是第二个去的,他到达寓所时富翁还没死;
旦尼不是第三个去的,他离开时富翁已经死了;
凶手是在莫里森去后离开的,他到时富翁还没列。
由上可得出他们到富翁寓所的先后顺序:
罗伯特、莫里森、约翰、旦尼
则我们可得出凶手是约翰。
是罗伯特说谎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