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这是你们婚内共同财产,在你不知情或者没同意的情况下被出卖是违法的,你可以起诉主张你的权利,法律会支持你的。
这个情况要具体分析,自建房的产权证上是否有你的名字,从你的叙述看可能没有你的名字,不然在房管局是不能成交的,所以你起诉也不可能要回来,即使你能要回来,那么买主的损失,你丈夫是要赔偿的。
夫妻双方的自建房,如果是基于合理的手续建成用于生活居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处理家庭财产较大数额的情况下,应当同对方进行协商,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不得擅自处理。
此处已经将房屋卖出,你们的房产如果还没有过户的话,是可以进行起诉要回的,但是如果已经给房屋办理了过户,就要不回来了,你可以请求你的丈夫进行一个赔偿,将属于你的那部分给你。如果过户给的买方是知情的,知道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那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他们因合伙欺诈而导致的买卖合同无效,你就可以要回房子。
(如果在没过户的情况下你要回了房子,那善意的买房方可以依据合同追究擅自卖房的丈夫违约责任,以及一些因买房而耽搁的损失)
卖房夫妻有一方未签字同意,该卖买合同无效。可认起诉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