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局征收社保。
国务院、人社部印发了《国家税务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社会保障征缴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进行。
政策原文节选:
改革方案还对完成新税务机关挂牌督办、制定新税务机关“三个明确”、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关税转移支付、促进税收一体化和优化征管等重点改革任务作出具体部署。收费业务和信息系统,加强资金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保障措施。
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计划分步完成集中办公工作,挂牌新设机构,以新设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严格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级税务组织体系和税收征管责任,完善结构布局和权力配置,使机构设置科学化、职能明确化,合理配置资源。
同时,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要按照方便、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责任转移到税务部门的范围,转移一批依法保留、适合转移的成熟非税收入项目,并逐步推进。要把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结合起来,优化完善纳税管理信息系统,更好地为纳税人和出资人提供便利。
扩展资料: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基本原则:
依法治税。以法治为引领,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征管法律制度,增强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便民办税。以纳税人为中心,坚持执法为民,加强国税、地税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让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科学效能。以防范税收风险为导向,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加快税收征管科学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协同共治。以营造良好税收工作环境为重点,统筹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力量,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
有序推进。以加强顶层设计为前提,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相匹配。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