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审次要责任方能委托代理人开庭吗

2025-05-04 00: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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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庭审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符合代理人要求的人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该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由代理人代为参与诉讼,并注明相应的委托权限;如果当事人自己不到庭的,则应该对代理人进行特别授权:包括由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回答(2):

可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委托合法的代理人,就可以代你参加诉讼,。

回答(3):

可以委托律师出庭。但如果案件有调解结案的可能,建议同律师一同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