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别人的购房合同,不能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不可以。因为购房合同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名字。而且购房合同在房产局是有备案的,这个都可以查出来的。现在公积金提取租赁合同也可以,你可以拿租赁合同去取呢
不可以的,除非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你对象的名字!不然是不能提取的!
希望有帮助!
还不如签一个假的租房合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