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的办法,应先将纳税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纳税人当月取得工资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也就是说,如果当月工资高于2000元,就直接将奖金除以12后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当月工资低于2000元,就将一次性奖金收入与当月工资合并扣除2000元后,再按前述方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