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话,应该到那个地方的法院。

2025-05-21 03: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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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事诉讼的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即是说,一般原告到被告住所地起诉。但离婚案件中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也有一定的区别。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确定管辖时,他们的住所,也即是房子在那里很关键,一般是在住房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回答(2):

般原告到被告住所地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回答(3):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 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 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 口所在地 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回答(4):

先到她老公兰州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那里的法院不受理,一般只能到她老公户籍地(上海)起诉。